造灶: 不論宅之生旺衰死方,均可打灶,但生旺方可避則避。

焉。火門向一白為水火既濟,向三碧四綠為木生火,均為吉灶,灶門向八白,火生土 為中吉,向九紫亦作次吉論,但宮究嫌火大熾盛耳,六白七赤火門不宜向,因火剋金 也。二黑五黃不宜向,因二為病符.五主瘟疫也。然火門所朝之向,乃造屋時向上飛 星所到之活方位,兆指地盤九星言也。 隔運添造: 凡屋同運起造,固以正屋為主,如後運添造前後進,或側屋而不另開大門者,亦仍作 初運論,不作兩運排也。若添造之屋另開一門獨自出入,方作兩運排,倘因後造運添 造而更改大門,則全宅概作後運論可也。 分房挨星: 凡某運起造之宅,至下運分作兩房者,仍以起造時之宅運星圖為主,而以兩邊私門為 用,蓋星運定於起造,不因分房而變動。分房以後,各以所住局部之星氣推斷吉凶可 也,同運分房者類推。 糞窖牛池: 穢濁不宜響邇,五黃加臨則主瘟疫,二黑飛到亦罹疾病,以較遠之退氣方為宜。 數家同居: 一宅之中數家或數十家同居,斷法以各家私門為作主,諸家往來之路為用,看其路之 遠近衰旺,即知其氣之親疏得失也。 分宅: 一宅劃作內室,另立私門者,從私門算;但全宅通達毗連,仍作一家排,不從兩宅斷 也。 逢囚不囚: 向星入中之運,如二四六八進之屋,逢囚不囚者何也,因中宮必有明堂,氣空可作水 論,向星入水,故囚不住。若一三五七進之屋,中宮為屋,入中便囚,但向上有水放 光者,亦囚不住。 店舖: 凡看店舖,以門向為君,次格柜檯,又次格財神,俱要配合生旺,若門吉,柜檯凶, 財神凶,吉中有疪,主夥友不和或多阻隔,其衰旺之氣,皆從門向吸受。 吉凶方高: 宅之吉力高聳,年月飛星來生助愈吉;來剋洩則凶。若凶方高聳,年月飛星來剋洩反 吉;來生助則凶。此指山上龍神之方位也。按:即山星挨到之方位也。 竹木遮蔽: 陽宅旺方有樹木遮蔽,主不吉;竹遮則無妨,然亦須疏朗,因竹通氣故也。衰死方有 樹木反宜。 財丁秀(功名): 財氣當從宅之向水或旁水,看旺在何方,加太歲斷之。功名當從向上飛星之一白四綠 方,看峰巒或三叉交會,流神屈曲處,加太歲合年命斷之。丁氣,當從宅之坐下及當 運之山星斷之,其驗乃神。 一白衰方: 陽宅衰氣之一白方,有鄰家屋脊沖射者,主服鹽滷死,獸頭更甚。 流年衰死垂臨與旺星到向: 陽宅衰死到向是某字,逢流年飛星到向又為某字,(即歲星運星併臨)主傷丁。旺星 不到向之衰宅,逢流年旺星到向,亦轉主發禍,陰宅同斷。

可用者例外) 鬼怪: 衰死方屋外有高山或屋脊,屋內不見,名為暗探,屋運衰時,陰卦主出鬼,陽主出 怪,然必須太歲月日時加臨乃應,初現時有影無形,久而彌顯,或顛倒物件,捉弄生 人。枯樹沖射,屋運衰時,陰卦亦主鬼,陽卦主神,陰陽互見主妖怪。 路氣: 路為進氣之由來,衰旺隨之吸引,離宅遠者應微,然亦忌沖射,名為穿砂,有凶無 吉,二宅皆然,貼宅近路與宅中內路,尤關吉凶,故內路宜取向上飛星之生旺方,合 三般者吉;而外路,亦須論一曲之首尾,察三灣之兩頭,看其方位落何星卦,灣曲處 作來氣,橫直者作止氣,其法係從門向上所見者排也,天元五歌云:酸漿入酪不堪 斟,即言屋吉路凶之咎也。 井: 井為有源之水,光氣凝聚而上騰,在水裡龍神之生旺方作文筆論,落在衰死剋煞方, 主凶禍,陰宅亦然 塔: 塔是挺秀之形,名曰文筆,在飛星之一四一六方,當運主科名,失運亦主文秀。若在 飛星七九二五方,主興災作禍,剋煞同斷,陰宅亦然。 橋: 橋在生旺方,能受蔭,落衰死方,則招殃;石橋力大,木橋力輕,陰陽二宅同斷。 田角: 取兜抱有情,忌反背尖射,陰陽二宅皆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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